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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升4、5、6年級不具游泳能力之國小學生暨112學年度國小6年級應屆畢業生未通過游泳檢測免費參加暑期泳訓營訊息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體育組
公告類別 重要宣導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77
公告內容

臺北市113年度實施免費生參加暑期游泳訓練營實施要點

  • 目的:為提升本市學生水域安全及防溺知能,並提供本市無游泳池學校之學生學習游泳之機會,以補游泳教學之不足,委請本市具泳池之學校暨公立泳池辦理暑期泳訓營,期達游泳池資源共享與受教機會均等之目的。
  • 參加對象
  • 本市公私立無游泳池學校之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升4、5、6年級(升1~3年級不開放報名)不具游泳能力之學生,並以領有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家庭子女或本人優先錄取,其餘名額以報名時先後順序為準。
  • 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未通過游泳檢測之6年級應屆畢業生。
  • 招生名額:本年度開辦泳訓營之單位或學校,以招生總名額之30%為限,惟上開對象者,採名額外加制,不受此限。
  • 報名作業程序:
  • 公私立無游泳池學校之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升4、5、6年級學生
  1. 免費生持現(原)就讀無游泳池學校之報名表正本(1期1張),加蓋現(原)就讀學校戳章證明後,到鄰近暑期泳訓營報名,額滿為止。
  2. 為嘉惠更多不具游泳能力之學生,免費生每年度每人至多得報名2期(1期以5次課程計算)暑期泳訓營。
  3. 免費生本身不具初級班(含)以上程度之游泳能力,經查證如有不實,需依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繳交費用。
  4. 報名日期、名額等相關資料,請逕洽各開辦暑期泳訓營學校。
  • 本市公私立國小112學年度6年級未通過游泳檢測之應屆畢業生
  1. 由各校彙整112學年度未通過游泳檢測之6年級應屆畢業生名冊後,以學校為單位統一至有開辦暑訓班之學校報名至多二期免費課程,所需經費則直接匯入開辦學校帳戶,倘各校有更為簡化行政流程之作法,本局亦予尊重。
  2. 辦理暑期泳訓營之學校,將自校111學年度6年級未通過游泳檢測之應屆畢業生統一納入校內營隊,並報名至多二期免費課程,所需經費由學校預算項下直接支應;倘有泳池學校未開辦暑期泳訓營,請比照前項要點辦理。

※本校無自設泳池,符合相關資格者如欲申請他校暑期游泳訓練營者,請填妥相關報名表,送至本校學務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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