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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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3 月 05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教師研習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598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2月2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600025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刻正進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法作業,草案規劃將現行校園發生疑似師對生之霸凌案件亦改由學校組成校事會議調查,修法後將增加本市處理校園事件之調查人才需求。爰教育部辦理旨揭研習培育調查人才,以協助各級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5款、 第16條第1項等情事,先予敘明。 三、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13年3月29日至31日(星期五至星期日),3天2夜。 (二)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通知。 四、本次研習僅招募調查員及調查專業人員,報名資格如下: (一)經中央主管機關培訓合格之法律、教育、心理、輔導、 社會工作領域之學者專家。 (二)教師法第3條所稱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三)全國或地方家長團體代表。 (四)教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涉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第16條或第18條情事經調查屬實。 2、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 五、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人員於113年3月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列推薦表。並先上網報名(https://www.fsvs.khc.edu.tw/p/405-1003-110986.c4933.php?Lang=zh-tw)。 六、另因國教署僅提供本局3名員額,俟參訓錄取名單確定後, 另行通知。 七、檢附國教署原函、113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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