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本市115年度傑出市民遴選作業,自115年4月1日至115年7 月31日止受理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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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3 月 26 日 |
| 發佈單位 | 文書組 |
| 公告類別 | 重要宣導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134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臺北市傑出市民遴選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本市市民品德操守良好,最近3年內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由個人或機關團體推薦參與傑出市民遴選: (四)對國民外交具有重大績效者。 三、本市市民具上開事蹟者,得依規定由個人或機關團體詳細填具推薦表、相關事蹟佐證資料、個人資料查詢同意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一式11份,請於115年7月31日前(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函送本府民政局進行審查及遴選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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