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北市115年度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職前基礎培訓課程」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並惠予公假派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及本中心115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依教師法第32條規定略以,教師除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 ,並負有從事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義務。復依學生輔 導法第14條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 期辦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之職前訓練,其時數不得少 於十八小時;初任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之職前 訓練,其時數不得少時三十六小時。
三、旨揭職前培訓中「初任」輔導主任、輔導組長與專/兼任輔導教師等之定義,茲說明及例示如下:
(一)係指115學年度第一次擔任輔導主任、輔導組長與專/兼任輔導教師者(倘曾任輔導教師,現擔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者,即非初任範疇)。
(二)旨揭「初任」不含回任之輔導主任、輔導組長與專/兼任輔導教師(倘曾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者,現回任上開職務者,則非初任人員)。
(三)旨揭「初任」亦不包含曾於他校(公私立學校)擔任輔導主任、輔導組長與專/兼任輔導教師者(倘曾於他校擔任代理輔導教師,現任正式輔導教師,亦非屬初任人員)。
四、研習對象與人數
(一)研習對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4學年度初任輔導主任、輔導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
(二)研習人數:每期80人。
五、研習時間
(一)第1期:115年7月27日(星期一)至7月31日(星期五),共計5天。
(二)第2期:115年8月17日(星期一)至8月21日(星期五),共計5天。
六、報名期間:
(一)第1期:即日起至115年7月13日(星期一)。
(二)第2期:即日起至115年8月 3 日(星期一)。
七、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八、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人員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 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Home/ News)報名,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 報名截止日前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九、請貴校督導所屬輔導人員依學生輔導法完成相關研習時數,並告知即將擔任115學年度初任輔導人員報名參加,另倘旨揭研習時段與其他研習時間衝突,請初任輔導人 員以參與旨揭研習為原則。